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了让在长假期间准备出行的市民和游客能“明明白白消费”和依法维权,杭州市假日旅游协调小组办公室给出10大提示,希望大家能在旅行期间顺顺利利、开开心心。
提示一:出行是自助还是选择旅行社
目前,公民出门旅游大多是选择旅行社,这是因为旅行社组织旅游比自行出游有规模经营上的价格优势;旅游行程有保障;途中有导游讲解,可有较大收获;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可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经过调查、核实属实的,可以获得理赔。但自助游也有其好处。具体如何选择,可以由旅游者自己决定。
规范的旅游广告,应有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和法人代表等内容。不规范的广告往往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个人或机构,在广告中既无企业名称,又无办公场所,冠之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的名称,联系方式仅为手机,旅游质量无法保证。
提示二:确认旅行社资质
行社是许可经营行业,出境游更是特许经营的业务。因此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报名时要注意查看“一照”和“一证”。“一照”是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证”是指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上面载明许可证号码、旅行社名称、营业场所、许可经营业务、质量保证金缴纳数额、许可证有效期等内容。国内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只能作国内旅游组团、接待业务。国际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可以开展海外游客的接待业务,请大家认准经营资质再出游。关于旅行社的资格,广大游客还可以通过“中国旅游网”查询。
提示三:认真查看合同内容,并索要和保留好发票
合同、发票或收据都是重要证据。索要发票后要妥善保存好,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合同对旅游内容、费用、退团、转团、合同变更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的标准(是招待所还是星级饭店,不要相信“准*星”的字眼);交通工具的标准(火车是快车还是慢车,汽车是进口还是国产有无空调);餐饮的标准(全部行程中含几顿正餐、几顿早餐);小孩的费用(是否包含占床位和交通工具的座位)等等。
提示四:警惕“拉老乡”式购物坑骗游客
“拉老乡”式购物是近年旅游活动中投诉集中的突出问题,其表现形式是珠宝店老板见到旅游团后,首先假装老乡,说得有鼻有眼,连某个村子的细节都能说出,情绪激动,直到套牢“老乡”关系,进而抛出所谓价值连城的“珠宝玉器”,称原价几千甚至上万,是因为“老乡”关系才“成本出售”,说得游客感激涕零,慷慨解囊。
提醒:
第一、对定价很高的珠宝玉器类贵重物品,购买时一定要慎重。
第二、购物后索要发票,发票内容要包含所购物品品质的详细表述(如钻石是天然还是人工合成,其成色、计量和退货保证等)。
第三、购买后发现确有重大质量问题的,可通过旅行社办理退赔事宜;如协商不成,可投诉至当地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示五:警惕违规转包团带来的后患
转团和拼团是旅行社业务中的常见现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团的前提一是必须征得游客的同意;二是发生服务质量的问题,须由有合同关系的旅行社承担责任。国家旅游局制定的《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范本》中关于转团的条款为:“经乙方(即旅游者)同意,甲方(即旅行社)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双方约定具体约定日期)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责。”但近年来,在游客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层层转包的投诉较多。违规转团的突出特征就是游客不知情,经济关系不清,责任关系不明。对此,游客必须有所警惕。